第916章 “秃头”菲斯克的强袭 (第2/2页)
守军实在无奈,自己的弓矢够不到罗斯人,如今就只能被动挨箭吗?
便有十多人惦着木箱子脱离垛墙的保护,站在高处撩开自己的袍子。
站在罗斯人的立场,只见敌人那里一排白花花的东西扭来扭去,伴随着的还有守军挨过一顿箭雨后的哄堂大笑。
他们的举动分明是嘲讽,反倒是把菲斯克和卡努夫逗乐了。
“如何?”卡努夫半掩着嘴巴:“他们在嘲讽你。得把那些退了毛的野猪射杀。”
“可以,钢臂十字弓能精准射击?”菲斯克问。
“若是有个很好的支架是可以的。”
于是,两名战士的钢剑狠狠插在草地上,剑柄相交构成夹角,以麻绳捆扎拼凑成凑合的两脚架。菲斯克端着一支沉重的钢臂十字弓,将一支短粗重箭安入滑道。
卡努夫亲自处理,他半跪着身子以大仰角瞄准,轻轻扣动扳机。
短粗重箭一样是旋羽箭,它在空中疯狂旋转,以一个低平的角度直接撞击站在高处来回扭动臀部的守军。
一声惨叫,一名倒霉蛋被重重击落,最后掉在城内不一会儿就失血过多死去。
如此场面吓得守军全都缩头,他们震惊于罗斯人竟有神箭手,可不敢再公然挑衅嘲讽了。
“一场闹剧。卡努夫,你干得好。”菲斯克扭头道。
卡努夫拍拍裤子把十字弓收好,故意眨一下眼睛:“如何?我的技术。”
“一般。只能说是大王发明的武器好。”
“嘁,就不能承认我是神箭手?也罢,你接下来打算如何?不如我这就砍一棵树撞上去。”
“那就砍吧。”菲斯克也懒得再保守了,“你快去砍树,我带着兄弟们好好准备一番。”说着,他又清清嗓子:“真是的,我真是吃饱了撑的要在这里和他们耗。敌人就是一群懦夫,我们居然高看他们!我们准备强攻吧。”
卡努夫从不反对强攻,既然自己的老活计开了窍,自然完全赞同。
菲斯克决定强攻,计划着破城后把杂七杂八的人杀掉,将有用人员俘虏,将传说中的“银山”夺走。
故而在当晚他进行战争动员,待在营地里的战士们渴望着独自攻城的巨大声望军威。
“银堡之所以叫银堡,传说那里有座银山。但是大王又令,银子和珠宝是归王国的,钱财会用于改善咱们所有人的生活,除了这个你们不能私吞,其他你们随便夺取!”
“我听说银堡里有很多商人,他们豢养了很多女奴!那都是些非常漂亮的又非常年轻的女子,不如你们掳来做自己的女人,再给你们生很多孩子!”
“如果让大王知道是咱们兄弟夺了银堡,我们都会成为英雄。想象十二年前的阿里克(指828年罗斯军偷袭哥特兰岛),我们会和他一样。”
……
罗斯军这边热热闹闹地搞动员大会,也吸引来一批同盟军的战士。这些人决意不听自己村庄首领的指挥,执意要求直接参战协助罗斯正规军。来者人数不少,占有全部一千余人中的五分之一,有二百人决定一改之前的计划执意蹚浑水。
菲克斯知道这群家伙就是一群战场混子,罗斯军一旦破城,这群家伙就尾随入城打劫。就是这群人把昔日的贸易伙伴(指银堡商人)堂而皇之当猪宰,这种事情菲斯克其实不耻,但对自己的行动是有益的兵力补充。
正所谓战端一开计划作废一半,尤其是两天有余的降雨大大打乱了菲斯克的计划,而他觉察到敌人羸弱后就不想再拖延。
即便强攻会导致一些兄弟战死。
但是那些守军已经撩开袍子恶意嘲讽了,加之破城的荣誉诱惑着大家,如今谁会顾忌自己的生死呢?呸!若是怕死就不配做大王的常备军。
这群年轻的后生仔简直如十二年前的那群年轻的罗斯部族战士一样。十二年改变了很多,昔日年轻战士变成第一旗队战斗极为丰富的老兵,昔日年幼的孩子决意复刻辉煌。
一棵松树轰然倒塌,它被锯子、斧头硬生生做出一个尖锥,缆绳捆扎它,使得整个圆木可以被一群战士肩扛木杆整体抬起来。此乃简易的攻城锤,就用它撞垮围墙。还是考虑到敌人从天而上的进攻,一些缴获的小渔船被拆掉,大量木料拼凑成巨大的盾,足以多人共同举过头顶扛住从天而降的石头。
因为他们是常备军!罗斯军过去十多年对外战争的经验,他们必须学习一番。
菲斯克对此绝非门外汉,他参与过一些城市攻坚战,对于攻破围墙他很有心得。
银堡应该被攻破,菲斯克倒是做了两手准备。
大清早,一艘缴获的长船安排上十名战士,再搭配二十名韦克舍同盟战士,桅杆挂上罗斯旗帜,离开了营地向着正南方的海洋漂去。
抽签决定拿十个兄弟脱离今日的大战而是去博恩霍尔姆岛“摇人”,中签的人真是倒了大霉,偏偏是自己抽中了最短的那根树枝就只能感慨这就是神的命运。
这艘长船的离开并未被银堡守军注视,因为大量船只已经进入海洋,那些船只清一色挂着罗斯的旗帜,他们拖网捕捞又是钓鱼,还有很多人猖狂的在岸上煮海水制盐以及修补渔网,明明是外来者俨然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地盘,这场面气得守军牙根痒痒。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他们倍感害怕了。
没有人注意到一条长船划着大桨快速南下,从菲斯克现在的营地到博恩霍尔姆岛的最北端,直线距离仅有八十公里。
理论上他们犯不着一直航行八十公里才与那边活动的友军斯普尤特的船只相遇,晴朗的日子站在岛上的高处四目远眺,是可以单纯靠肉眼看到约莫二十海里外的船只的。
既然已经决意强攻,菲斯克无意再去和斯普尤特分享攻破银堡的光荣,甚至于他也不能完全确定作为御用皇家海盗的那个家伙是否放弃快乐打劫的生活,帮助罗斯偏师北上攻击堡垒。因为菲斯克知道,斯普尤特以及同盟的落魄丹麦贵族拉格纳正在博恩霍尔姆岛积蓄力量,他们首先听从国王留里克的命令,自己就是一介二十岁出头的小子,不一定请得动他们。
有大量不参战的韦克舍同盟军摇旗呐喊,有二百名愿意参战的同盟军战士跟着正规军前进准备趁火打劫,菲斯克的军队则排出大场面!
他们的衣服已经洗干净,白色的缝合有蓝纹的战袍在墨绿色的大地实在扎眼。
军队被分成三部分,步兵、骑兵和攻城兵。当下只有一百骑兵被安置在后卫,计划是打开坡口骑兵冲入砍杀。两百名步兵是弓弩手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剑盾手,他们是破城后首先投入厮杀的部队。
攻城兵是最特别的,他们也有一百人,各个背着圆盾和剑,铁皮盔因为装饰着熊皮显得很怪异。
三十人合理扛着砍好的圆木,其余七十人两人一组,举着就地取材制作的防箭防石盾。
按照菲斯克的计划,他只要撞毁城门就取得一半胜利,接下来就只是军队的乱杀。
战士们已经做好准备,他骑着马拔出钢剑直至前方:“罗斯人!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