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再见 (第1/2页)
这是一个典型的犯罪过程归纳推理,它提出了珍妮作案过程的假说。这个作案过程的假说是合情合理的,但仍需要确证。
如果能够证明埃琳娜4月20日中午之后的某个时间里确实在唐纳德家中,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为此,得在唐纳德家中找到埃琳娜的某一物品。由于珍妮有足够时间清理现场,并且显然已经收拾过屋子,所以,发现什么东西的希望是很小的。
因此,更重要的,是要找到未被珍妮发现的细小痕迹,如小姑娘的血迹、呕吐物、头发以及衣服上特有的纤维。
或许,装过尸体的麻袋有助于发现它的主人。还有,小姑娘腹股沟所遭受的延及阴*和肛门汇合处的创伤,导致其中的血为细菌所感染,也许会发现某种极其罕见的细菌。
从珍妮是凶手这一推测出发,史密斯相信,她肯定要用抹布擦去从小姑娘身上溅落到地板上的血迹,因此,在唐纳德家的某块抹布上可能留有肠菌。
可是,在唐纳德家没有找到孩子的任何物品,也没有找到任何致伤工具。在炉内的灰渣里找到了一块小纸片,其质地和显微成分与孩子手中的发票相同,纸片上的绿色线条与发票上的吻合,麻袋上有“老板”字样。
据查,它原是加拿大装运粮食的麻袋,最后落在唐纳德太太一个兄弟家附近的某个农民手里,她这位兄弟经常用麻袋给她送土豆。
对麻袋里发现的两把炉渣与整栋楼房各家的炉渣样品进行了显微镜检验和比较,经过x射线检验、光谱分析和显微检验,以验证是否有某化学成分是与唐纳德家所用的煤一样,但这些检验均无结果。
在史密斯的坚决要求下,把麻袋里发现的毛发和在唐纳德家里找到的毛发全部被送到FBI犯罪试验室去请专家检验。
悄悄地取到了珍妮的头发样品,与埃琳娜的头发进行了比对。结果发现,麻袋里的头发不可能是埃琳娜的毛发。这些毛发比孩子的头发粗,其颜色也不相同,其外表不平滑,并有烫过的痕迹。
麻袋里的头发与唐纳德太太的头发完全相同,就连最细微的特征也是一致的。
唐纳德家的墩布大部分是普通的布,墩布上有些毛发和家家户户常见的那些从衣服,毛毯等织物上脱落下来的线头等物。
从墩布上和麻袋上得到的纤维样品有毛线、亚麻、黄麻的各种纤维,总共发现了二百种纤维。将这些东西同唐纳德家中的各类材料进行了对比,
对比了其长度、厚度和形状。还用光谱分析和试剂对其细胞结构、颜色及染料的成分进行了对比。麻袋上有25种纤维被证实同唐纳德家墩布上的纤维同一。
还从其他各家搜集了一些墩布进行了对比,但对比的结果几乎全是百分之百的否定性的结论。
至此,史密斯的推断基本上得到了证实。通过肠菌检验,也取得了重要证据。史密斯把埃琳娜带有血迹的内衣全寄给了细菌学教授迈基。迈基把从这些材料中提取的样品移植到培养基里进行特殊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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