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魔雾山 (第1/2页)
“魔雾山半丛林,半雪山,属于喜马拉雅山余脉,地势陡峻,终年被大雾笼罩,看不清全貌。”
“但凡进山的人,就没人能再出来过,传说这里联接着幽冥地府,久而久之,就成了禁地。”
“嗯~大概是十几年前吧,有支英吉利的科考队不信邪,偏要进山探险,结果不出所料,全部失踪,嘿,连个人毛都没回来。”
“听说,当时的队伍里有个不得了的大人物,于是,边防军紧急出动了一个营的兵力进山搜索,最后连一个人都没回来。”
“从哪以后,就再也没人敢进魔雾山了,整座山,可邪性的很。”
像讲评书一样娓娓道来的人,是个跛脚汉子。
他说的是汉语,还算流畅,不过带着浓浓的藏地口音,大家都管他叫蒂莫西,当地话活地图的意思。
据说他的实际年龄只有30几岁,不过看起来像是小老头似的,黝黑,干瘦,枯槁。
蒂莫西的形貌平平无奇,但是眼睛很特别,罕见的湖绿色。
他是个混血,还是四国混血。
他的父亲是汉藏混血,母亲是天竺跟英国人生出来的,所以,他天生就拥有四国语言环境。
也是因为这项特长,当初马帮火并屠村的时候,他才勉强捡了条命,小小年纪的就成了一名马帮里最底层的杂役,行话叫“骡子”。
经过二十年的摸爬滚打,蒂莫西已经成为马帮里的马头,也就是领队了。
他所在的马帮叫客帮,是军情六处暗中扶植的走私团伙。
听他介绍完这个劳什子魔雾山,杜蔚国脸色阴沉,眉头皱得紧紧的,显然心情很差。
正所谓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因为前后两次差点被迷雾困死的惨痛经历,杜蔚国现在只要一听见雾就头皮发麻。
“所以,吉布森他们就是因为进入了魔雾山,所以才失联了?”
雷娜很有眼色的主动出声问道。
蒂莫西点点头:
“雷娜小姐,3天前,吉布森先生确实带队进了魔雾山,他是否已经失踪我不敢断定。
不过那座山真的很古怪,只要进入了迷雾区,电台就会受到干扰,无法跟外界通讯。”
回话的时候,蒂莫西很客气,脸上带着明显的讨好之色,还偷偷的瞄了杜蔚国一眼。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精明,同样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蒂莫西的眼界有限,其实并不知道雷娜的具体身份,甚至都不清楚军情六处的组织构架,不过他很清楚雷娜的地位很高。
至于杜蔚国,虽然冷着脸,从到到尾都没说过话,但是连雷娜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无疑是个通了天的大人物。
对他来说,或许是个机会,终其一生才有可能遇到一次的,逆天改命的机会。
“吉布森这个家伙,原来办事一向很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肯定是急于在卫斯理面前表现,所以才不惜犯险。”
自己的老部下拼命谄媚新主子,雷娜有点犯酸,在心中暗暗腹诽。
心里翻江倒海,她的脸上却不露声色,继续提问道:
“蒂莫西,既然你号称活地图,那你肯定去过很多地方,有没有进过魔雾山?”
听到这个问题,蒂莫西的瞳孔瞬间缩成了针尖状,仿佛是回忆起什么极其恐怖的经历,连声音都发颤了。
“我,我进过一次。”
“嗯?”
一听这话,雷娜顿时炸毛,柳眉倒竖,厉声喝问道:
“你刚刚不是说只要进了山,从来就没人能活着出来吗?玛徳!你敢耍我?”
“不,不,雷娜阁下,我怎么敢?”
蒂莫西连忙摆手,惶急的解释道:
“我,我当时只去了魔雾山的边缘地带,后来在迷雾中跟大队走散,体力耗尽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正好下了雨,雾气淡了许多,勉强能找到下山的路,我这才侥幸捡回了半条命。”
“半条命?”雷娜皱眉,灼灼的盯着他。
“是,我是被疼醒的,当时,这条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啃了个精光,我爬下山之后,发了两个月高烧。
期间,有好几次都差点死了,后来终于熬了过去,结果成了个瘸子,还熬垮了身子。”
蒂莫西的眼神里满是难掩的心有余悸,顿了顿,他自嘲笑了笑:
“呵呵,不难二位,我以前也是个胳膊上能跑马的精壮汉子,不过现在嘛,彻底废了。”
说话的时候,他缓缓的挽起裤脚,展示了自己的左腿。
他确实没撒谎,他的小腿已经没啥肉了,连腿窝的大筋都断了,只剩一层枯皮贴在骨头上,看起来异常狰狞。
关键是他的伤口非常奇怪,看样子不是被人类的器械造成的,肯定是被什么东西咬的。
现在虽然已经愈合了,不过伤口处依旧呈现出诡异的褐紫色,坑坑洼洼的,活像风干的蛤蟆皮。
“嘶~”
雷娜暗暗的抽了口冷气,拧着眉,盯着他的残腿,在脑海中搜索着有可能造成这种诡异伤口的生物。
“你亲眼看见吉布森进入魔雾山了?”
杜蔚国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淡淡的,却带着一股难以抑制的威严。
虽然他的提问有些突兀,不过蒂莫西的反应很快,马上转向他,恭敬的回道:
“是的,这位先生,我亲眼看到了,不光是我,城里还有很多人也看见了。”
“吉布森他们进山的时候,一共有多少人?队伍里有没有两个华夏人?”
问话的时候,杜蔚国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眼神锋利的跟刀子似的,仿佛能瞬间刺穿人的灵魂。
蒂莫西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大,大概20几个人,具体人数我也不太清楚,先生,您说的两位华夏人我知道。
雷哥和胜哥都是一等一的好汉,雷哥身手硬,胜哥枪法准,当时上山的时候,他们都在队伍里。”
他被杜蔚国的眼神惊到了,说话有些结巴,不过思路很清晰,还叫出了雷千钧和狗剩的名头和特点。
这说明他确实见过老雷他们,甚至还见过他们动手,当然,也有可能是跟他们交过手。
杜蔚国更倾向前面的判断,他现在也能感应到场域了。
他可以肯定,蒂莫西就是个普通人,还是普通人中比较孱弱的,他的场域很弱。
不过杜蔚国依然没有放松,面无表情的继续追问道:
“你认不认识艾吉·汉考克?”
问话的时候,杜蔚国直直的盯着他的眼睛,还主动释放出一丝丝煞气。
房间里的气温骤降,蒂莫西顿时冷汗直冒,不过他虽慌不乱。
“先生,我,我不认识这个人,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古董贩子,吉布森先生这次就是为了追他,才进了魔雾山。”
“他之前在城里待过,这里又不大,你怎么可能没见过他?”
杜蔚国加重了语气,已经实体化的煞气朝着蒂莫西席卷而去,他瞬间感觉自己被一座雪山埋葬了一样。
蒂莫西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着:
“先,先生,您也看见了,我的腿脚不好,走路困难,城里的路也不好,平时不走货的时候,我基本上都不出门。”
这一点,大概也是真的。
他们现在就在蒂莫西的家里,位于城边的一个独门独院,还挺宽敞,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躺床上抽水烟。
蒂莫西无妻无子,不过家里有几个奴隶时时刻刻的伺候他。
没错,就是奴隶,这万恶的制度,在莫蒂哈里城依旧顽固的存在着,而且还是走私生意中很重要的一项。
杜蔚国瞥了眼他的腿:“你这腿,还能走货?”
蒂莫西抹了抹流到眼角的冷汗,努力稳住心神,讪笑道:
“不走不行啊?没饭吃,好在走货的时候,不是骑马就是坐船,我现在也不用卖力气了,勉强还能应付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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