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白王竟然有这种兴趣爱好 (第2/2页)
“我是他的臣民,却从未遭受他的打骂羞辱,而我对他的王座也没有什么兴趣。他在他的帝国,我在我的封地,相安无事。”
白王回忆久远的过去,那是一段混血种一无所知的时代,那时候混血种还没有诞生,人类的文明也是野蛮,匍匐在龙的统治之中。
夏沫歪歪头。
“既然黑王对你们公道,你也说了不在乎王权,为什么还要反他?”
“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白王说,“亲爱的,上次见面时我已经告诉了你。”
“黑王平等的、对我们一视同仁的…漠视,他是天命,完成自己造物主的职责而创造出龙族,却缺乏造物主的爱。”白王幽幽的说,“他与龙族貌合神离,你可以说黑王是龙族,也可以说黑王是脱离龙族的存在。”
“简单来说就是生了不养呗。”夏沫摊手。
“非常好的比喻,使我对祂怨恨他又多了几分。”白王赞同。
“正因为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造物主,一个自私自利的暴君,所以并不在乎臣民的死活,世界每次都要因他的失败而支离破碎,战争还要持续,龙族就会不断的减员。他渴望战争,我们不希望。”
“扪心自问,我相信他能赢,真的,世界上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比我还相信他会赢。但赢得代价是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生命存活。黑王会拖垮整个龙族,你也知道,我很受臣民的爱戴,没办法呀,我为了他们也必须反抗黑王,杀死他,阻止他的妄念。”
“你为了他们,有没有为你自己呢?”夏沫盯着白王冰川蓝的双眸。
白王莞尔一笑,她说。
“人类记载的神话众大多是旧日之神的死去,新人类的诞生。我就是旧神,还没有活够呢。”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对外太空很感兴趣,当年人类成功登月,我和你们一样开心,畅想着星际旅行,看了很多部科幻题材的电影,2001太空漫游我看了不下一百遍。我早就在地球呆够了。”
“可我的肉身虽然强,但还没有飞到月球的能力,这一点我承认,我不如奥特曼。”
夏沫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堂堂白王,龙族第二把手,竟然迷恋科幻电影,混血种对你们的刻板印象呢?
残忍暴虐,赫尔佐格不是说你们崇拜弱肉强食强者生存吗?
所以说,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赫尔佐格一生见过几头纯血龙类,就觉得参透了龙族的文明。
古代野蛮的游牧民族尚且有组织有国度,简直斯巴达的斯巴达勇士也有他们独特的文明,虽然战场上一副吃人的架势,但有了烤肉谁吃生肉?
赫尔佐格的吃人论不像是把龙族奉为高等文明,而是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呲牙。
事实上,龙族借助炼金术与言灵,构成一个非常先进的文明,他们未必发明了电话,但也有类似电话的炼金造物,建立起来的城池别说百米,甚至能建立到天上。
但是这一切都被诸神黄昏打没了,亚特兰蒂斯都沉入了海底,人家本来是陆地帝国。
白王有时候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最大规模一次的诸神黄昏,导致龙族迎来有史以来的最为严重的消亡,致使昔日轻蔑的人类文明相对安全的发展至今,点亮了与龙族互通有无但本质走的路不一样的科技树。
……